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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津地方法院驳回关西三座核电站停运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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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2/26 8:23:14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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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位于福井县的关西电力公司大饭、高滨、美滨三座核电站,由滋贺县等地居民以安全对策存在问题为由要求停止运行的诉讼,大津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无法认定安全性存在缺陷”,驳回了诉讼请求。 滋贺县等地居民主张,对于已运行30年以上的关西电力公司大饭核电站3、4号机组、高滨核电站1至4号机组以及美滨核电站3号机组,其针对地震、海啸、火山喷发以及设备老化的安全对策不足,无法防止重大事故,且避难计划存在缺陷,因此要求停止运行。 另一方面,关西电力方面反驳称,所有运行中的核电站均符合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原子力规制委员会制定的新规制标准,安全性已得到保证。双方争论持续了十余年。 在25日的判决中,大津地方法院的池田聪介审判长指出:“新规制标准,以及原子力规制委员会关于各核电站符合此标准的判断,并无不合理之处。” 同时,对于各核电站针对灾害和老化的对策,判决认为“无法认定安全性存在缺陷”。 此外,对于避难计划存在缺陷的主张,判决认为“原告未能充分证明存在需要避难的具体危险性”,并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原告律师:“我们认为已充分主张,遗憾未被采纳” 辩护团团长井户谦一律师表示:“政府已转变方针要最大限度利用核电站,我的印象是大津地方法院也被这种大趋势所裹挟。我们认为已充分阐述了应停止运行的具体理由,但遗憾未被采纳。” 关西电力:“认为是法院理解了我方主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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