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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事故避难者集体诉讼终审 国家责任未获认定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27 7:05:3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对于因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而疏散至各地的居民向国家及东京电力公司索赔、并在全国7处法院提起的集体诉讼,日本最高法院已于26日作出驳回上诉的决定。由此,仅责令东京电力公司赔偿、而不认定国家责任的判决结果终成定局。

核事故发生后,从福岛县疏散至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千叶县、神奈川县、爱知县、京都府等地的人们,向全国7处法院提起了要求国家及东京电力公司赔偿的集体诉讼。

2018年至2021年间,一审判决陆续作出,其中京都地方法院和横滨地方法院不仅认定了东京电力的责任,也认定了国家的责任,并责令赔偿。

此后,最高法院于2022年就类似的集体诉讼作出了不认定国家责任的统一司法判断。

受此影响,在全国7处提起的集体诉讼的二审判决,均未认定国家责任,仅责令东京电力公司进行赔偿。

尽管居民方提起了上诉,但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审判长:安浪亮介)已于26日作出驳回决定。至此,责令东京电力公司赔偿、但不认定国家责任的判决结果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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