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日本广岛法院判决政府需赔偿海外核爆受害者遗属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29 8:13:24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针对在广岛遭受原子弹爆炸后移居朝鲜半岛、未能领取健康管理津贴的海外核爆受害者遗属,就其对日本政府提出赔偿请求且“请求权是否已失效”存在争议的案件,广岛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政府主张的“时效成立”属于权利滥用,命令政府进行赔偿。

战后移居海外的海外核爆受害者,日本政府曾于1974年通过通知决定不予发放健康管理津贴等,但在2003年废除了该通知,改为在遗属等提起赔偿诉讼等情况下进行支付。

在广岛遭受核爆后移居朝鲜半岛的三名韩籍海外核爆受害者的遗属,于2023年及次年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支付总计约330万日元的赔偿。然而,政府方面主张,自通知废除已过20年,其请求权已消灭。

在28日的判决中,广岛地方法院审判长山口敦士指出:“通牒内容是否违法曾在其他诉讼中存在争议,直到2007年最高法院作出判决为止,政府持续就责任问题提出抗辩,这事实上给原告行使权利造成了困难。”

在此基础上,判决认定:“请求权并未因时效而消灭,政府的主张构成权利滥用,不予允许。”并据此命令政府按请求支付约330万日元的赔偿。

据辩护团称,这是法院首次就海外核爆受害者的请求权是否因时效而消灭的问题作出判断。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