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日本东京警视厅向前干部追偿,涉大川原化工冤案赔偿金 |
||
|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2/7 8:21:1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
|
||
围绕“大川原化工机”冤案,东京都支付的部分赔偿金,警视厅依据居民监查请求的结果,要求时任公安部干部等3人共同承担500余万日元。这是警视厅首次基于居民监查请求,向办案人员个人追偿赔偿金。 在该公司社长等3人被逮捕起诉的冤案民事诉讼中,东京高等法院认定警视厅公安部和东京地检的侦查存在违法性,判决东京都与国家进行赔偿,连同延迟损害金合计约1.85亿日元已支付给公司方。 在公司方提起的居民监查请求后,东京都监查委员上月认定,时任警视厅公安部干部等3人对违法侦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建议警视厅责令其承担东京都支付的赔偿金。 外界关注警视厅的后续处理。6日,东京都监查事务局公布,警视厅已要求3人共同承担500余万日元。具体而言,因未进行补充侦查被认定存在重大过失的时任警视和警部各被追偿250万日元;因实施违法审讯被认定存在故意的时任警部补被追偿28万日元。 这是警视厅首次基于居民监查请求,向办案人员个人追偿赔偿金。 警视厅:“努力恢复都民与国民的信任” 公司方:“成为逾越底线将面临后果的先例” 前董事岛田顺司表示:“我们行动的目的是希望未来能产生威慑力。但对我实施违法审讯的警部补被追偿的金额仅为其他两人的十分之一左右,这令我难以接受。我希望能推动建立防止违法侦查的组织性机制。”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