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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京地院认定大冢制药男性员工自杀为工伤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4/16 11:01:16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围绕2018年大冢制药当时31岁男性员工自杀一案,遗属起诉国家要求认定为工伤。东京地方法院判决认为“因业务繁忙导致身心疲劳累积”,判定为工伤。

8年前,该男性员工被分配至长崎市出差所担任营业课系员时,患精神疾病后自杀。遗属认为“长时间劳动等是原因”,要求认定为工伤,但未被长崎劳动基准监督署认定,未获得遗属补偿等。遗属于前年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国家的处分。

在15日的判决中,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须贺康太郎指出,该员工在发病前6个月至5个月期间,月加班时间超过80小时,并连续工作2周以上,“因业务繁忙导致身心疲劳累积”。法院认为,“调动导致的人员削减使其承受进一步负荷的状态持续,男性受到了强烈的心理负担”,判断自杀系业务所致,认定为工伤,并判定国家的处分违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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