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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旭川高中生杀害案检方求刑27年,辩方称事件偶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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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6/10 9:47:00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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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在北海道旭川市一处溪谷的桥上,一名当时17岁的高中生被推落河中身亡。针对该案23岁被告的审判中,检方以“极其残忍且恶劣”为由,要求判处有期徒刑27年。而辩护方则主张“事件具有偶发性,不能将所有责任归咎于被告”。 被告内田梨瑚(23岁,无业,旭川市)被指控于前年4月将一名当时17岁的女高中生监禁在车内并驾车将其带走,随后使其坐在市内溪谷某桥的栏杆上,说“落下去吧”等,致其坠河身亡,涉嫌杀人、监禁等罪名。 被告方承认监禁罪,但对杀人等罪表示不服。 在8日于旭川地方法院开庭的审判中,受害者的父亲出庭陈述:“事件已过去两年,但我至今仍过着痛苦悲伤的日子。” 随后,检方就受害者从桥上坠落的状况表示:“这是通过持续且强烈的暴行和威胁等造成的,可以认定被告实施了杀人的具体行为。” 此外,对于被告主张“将受害者放在桥栏杆外侧后便离开”的说法,检方指出:“其内容本身不合理且不自然,不过是为逃避责任的虚假供述。” 在此基础上,检方以“将受害者身心逼至极限,极其残忍且恶劣。这是一起没有被告就不会发生的事件”为由,要求判处有期徒刑27年。 另一方面,辩护方主张:“事件是偶发的,并非被告所能控制。不能将所有责任都归咎于被告。”并表示:“希望在让被告真诚反省过日子的同时,于适当时机让其回归社会。” 随后,内田被告表示:“我再次感受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今后我将继续反省、道歉和赎罪。”至此所有审理结束。 判决将于本月22日宣判。 被告在法庭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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