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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知床观光船事故:船运公司社长被判5年监禁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6/19 9:14:02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4年前,北海道知床半岛近海发生观光船沉没事故,导致20名乘客及船员死亡、6人失踪。该事故中,被控业务过失致死的船运公司社长(62岁被告)于17日被钏路地方法院判处5年监禁。

2022年4月,知床半岛近海观光船“KAZU 1”沉没,造成包括乘客和船员在内20人死亡、6人失踪。运营该船的“知床游览船”社长桂田精一(62岁)作为安全和航行管理者,被控未尽到防止事故发生的义务,导致船只沉没,涉嫌业务过失致死罪。

庭审围绕能否预见事故的“预见可能性”展开辩论。辩方主张“事故原因是甲板舱盖进水,舱盖存在功能故障,但社长事先并未知情”,坚持无罪。

17日宣判中,钏路地方法院审判长水越壮夫指出,虽然舱盖功能故障与事故的关联性无法否认,但“舱盖之所以打开,正是因为船只在超出正常范围的强风和高浪中航行”。

法院进一步认定:“出港时已预报的风力和浪高明显超出公司航行标准,社长应当认识到这些情况,并能够预见事故的发生。”据此,法院认定预见可能性成立。

关于量刑理由,法院指出:“社长的过失并非单纯的航行判断失误或偶发事件,而是平时轻视安全的态度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应受谴责的程度很高。”

法院还表示:“后果极为严重,被抛入刺骨冰冷的海水中,无法呼吸、被海浪吞没时的痛苦与煎熬,受害者所承受的苦痛难以想象。遗属的悲痛之情也无法用言语形容。”

法院最后指出:“虽然被告表达了反省和道歉,但看不出其真正认识到自身责任的重大,难逃表面敷衍之嫌。必须处以法定刑期上限的刑罚。”因此按检方求刑判处5年监禁。

判决后,桂田社长被羁押于钏路刑务支所。其辩护律师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并申请保释。

此外,该事故中,乘客家属等已向札幌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知床游览船”及桂田社长赔偿约15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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