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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旭川高中生坠亡案:23岁被告被判27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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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贯通日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6/23 10:51:33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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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旭川地方法院对前年将17岁女高中生推落河中致死的23岁被告内田梨瑚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7年。 被告于前年4月将被害者囚禁在车内并驾车游荡,后将其置于旭川市神居古潭溪谷大桥栏杆上,以“掉下去”“去死”等言语胁迫致其坠河身亡。被告承认监禁但否认杀意和推落行为。 审判长指出,虽无法完全排除其他可能,但被告的言行使被害者陷入只能服从命令从桥上跳下的精神困境。无论系意外还是自行跳下,被告行为均构成杀人实行行为。 审判长认为被告践踏受害者人格尊严,犯罪动机自私且残忍,陈述不合理,无悔改之意,判处其求刑通重的27年有期徒刑。 判决后,受害者父母发声表达悲痛,称对如此轻判感到不解,希望杜绝此类犯罪。 当天法庭还发生一名男子在主文宣读后闯入法庭,越过旁听席冲向法官席,高喊“为何不判死刑”等,后被安保制服,以建筑物侵入嫌疑当场被捕,法庭因此休庭超过40分钟。法官席与被告之间设有隔板,该男子并未接近被告。现场无人受伤。裁判员则表示在压力下仍进行了充分讨论。被告律师称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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