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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厅要求日本银行机构申报风险敞口

作者:未知  来源:世华财讯   更新:2008-1-24 16:26:42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世华财讯]日本金融厅要求日本银行机构和大型信贷机构必须在1月底前申报其美国资产支持型债券产品的风险敞口。

综合外电1月24日报道,日本金融厅(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在近期金融市场波动后,开始对日本各银行机构持有的美国资产支持型债券展开调查。要求各地区性银行和大型信贷机构必须在1月底前申报其风险敞口。

据《日本经济商业日报》(Nikkei  Business  Daily)称,主要大型银行预计将在不久之后提交相关报告。信贷机构必须申报其风险敞口,并表明其中的多少将由公司的准备金抵消。

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次级贷款支持型债券,商业房地产贷款支持型债券,结构性债权产品以及对冲基金类投资和贷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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