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
日本汽车售后的修换退,政府没有政策上的规定,对汽车售后的修换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决定的。但经过一段时期的市场调整、磨合,现在各大集团都不约而同地制定了大致相同的修换规定。汽车质量保证期为3年或6万公里;重要部件为5年或10万公里。
日本1994年颁布了《产品责任法》(简称PL法)。其中规定了由于产品的缺陷而引起的对人身安全损失,要追究责任,并明确规定用户无需举证缺陷的原因,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日本自动车工业会(JAMA)是由各大汽车生产商组成的民间组织,它负责政府与生产商的联系、沟通,对政府的政策有协助、宣传的作用,同时负责处理调解用户与生产商的纠纷。
日本自动车工业会内设纠纷处理机构“汽车产品责任咨询中心”,它的主要作用是有效地利用汽车行业拥有的技术,保持中立性、公正性,迅速、简单地解决纠纷,增强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提高汽车产品的安全对策做出贡献。
“汽车产品责任咨询中心”的职能:汽车产品责任方面的咨询、帮助和调解、审查纠纷、与内外相关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协作。
2002年处理案件2979例,其中:有关产品事故 236例;有关质量、性能 1943例 ;一般投诉 565例;单纯咨询 235例。
日本将汽车的检查、维修制度写入法律,《公路运输车辆法》第47条规定:使用汽车者必须对汽车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维修,维持汽车符合安全基准。这对保证汽车的使用安全,提高用户的法律意识是很重要的,同时也减少了纠纷的数量,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一般情况下,经调解纠纷是能解决的,但也不排除调解失败,最后由法院判决的案例。
2.韩国
韩国在《民法》中有一个“缺陷物保修责任法”,规定了对产品的缺陷确认后,要给用户赔偿。并规定对产品的重要部件,修理3次仍未修好,应予更换。根据汽车的特点,韩国的厂商将发动机、变速器列为重要部件,3次修不好(含更换总成),可以换车。但没有退车的规定。
质量保证期是2年或4万公里,发动机、变速器是3年或6万公里。这也不是政府规定的,是企业自律形成的。
韩国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非常健全,意识非常强。以现代汽车为例,全国设有1300个维修网点,其中有23个大的直属点,通过全球GPS联网。修理时间超过1天,可提供代用车。
韩国也有自动车工业会,性质与日本相同。KAMA内设有“汽车PL法咨询中心”,负责受理用户的投诉。程序是首先通知厂家,厂家对缺陷确认后,属于制造缺陷,根据PL法给用户无偿修理。
韩国有PL法保险,汽车厂商都参加保险。确认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所以至今未发生大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