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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上保安厅将扮演“海洋警察”

作者:未知  来源:青年参考   更新:2008-9-2 15:45:32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据日本《读卖新闻》8月23日报道,日本政府已决定修订本国《刑法》,允许日本海上保安厅在公海领域对外国船只的海盗行为进行武力干涉,甚至捉拿对方的船只、逮捕其工作人员。

  《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世界各国都有权在公海海域对海盗船只进行取缔,但具体方法则取决于各国相关的国内立法。根据日本现行《刑法》,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海上保安厅才有权采取行动:发生在日本籍船只上的犯罪行为;日本公民在外国船只上受到伤害。这些规定是依据日本的和平宪法制定的,被认为极大限制了保安厅的执法权。

  日本对外贸易的很大一部分依靠商船进行,其中很多属“权益船籍”(FOC)(船主是发达国家公民,但为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在当地注册成立“皮包公司”,将轮船置于其名下)。在现行制度下,如果这些船只遭到海盗袭击,因为船只的国籍不是日本,即使船主是日本人、运送的是日本货物,日本海上保安厅也无能为力。

  本次新改定的法律拟将以下三种行为列入违法范畴:在公海海域,私营船只和航空器的乘务员、旅客对其他船只、航空器实施暴力、拘留和抢劫行为;和海盗船、海盗航空器相勾结,进行自主航行的行为;对以上行为进行怂恿、煽动的活动。据此,日本海上保安厅将在日本周边的公海海域扮演“海洋警察”的角色,可以逮捕、扣押海盗及其船只。《读卖新闻》指出,新法律可能会引发日本国内对宪法解释的争论。

  2007年,全球共发生海盗案件263起。8月21日,在也门沿海的亚丁湾,日本兴洋海运公司下属的一艘巴拿马籍化学油轮被海盗劫持。日本首相福田康夫随即表示将修订国内关于海盗对策的立法,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据悉,日本最快将在明年的国会上通过这些新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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