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一农民谎称日本一所学校要订购武术服装,使一家服装厂老板深信不疑,乖乖送上“风险金”5000元。今日上午,登封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37岁的王某是登封市大金店镇的一位农民,好逸恶劳,不务正业。2000年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满释放后,王某“吸取以往教训”,认为要不劳而获,就必须勤动脑子运用智慧,再不能靠打打杀杀过日子了。
经过仔细“研究”, 2008年12月某日,王某经过多天踩点,特意来到登封市区某武术服装厂批发部,对老板李某谎称日本的一所学校要订购1500套武术服装,因为日本方面对服装要求非常严格,他已经考察了好几家,但是都不很理想,经过多方考察,最终决定就在李某的服装厂订购服装。李某喜出望外,一口答应。王某说为了保险起见,李某应先缴纳5000元保险金。李某说没问题,当即送给王某现金5000元。王某不动声色溜之大吉,一个多月音信皆无,发现上当的李某报案,王某随即等登封警方抓获。王某落网后,主动揭发了另外一名农民涉嫌抢劫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原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虽构不成累犯,但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其犯罪后自愿认罪,赃款已退的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