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日本法庭为实施陪审制度而进行的预演。 8月3日,日本举行了二战以后首次有陪审员参与的案件审理。这是继 2382人排队等候旁听 据报道,3日审理的是今年5月份东京都足立区无业男子藤井胜吉(72岁)刺杀住在其斜对面的韩国籍妇女文春子(时年66岁)一案。被告已基本承认了起诉内容,量刑轻重的判定是此案的焦点所在。 被选定为陪审员的6位公民共有5名女性,1名男性,他们将和3名法官一起审理这起杀人案件,此案的审理预计将持续4天。 在当天的庭审开始前,辩方律师表示,将尽量避免使用深奥的法律术语,而尽可能使用简单易懂的语言,以便陪审员们了解案情。检察官也表示将放映影片,把案发现场的地图、照片等证据逐一说明。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住所附近的邻居将出面作证,陪审员届时可以和法官一样直接盘问这些证人。 由于是66年来首宗有陪审团参与审理的案件,东京地方法院3日开放旁听的席次只有58席,但出现了2382人排队等候的盛况。 抽签选出6名陪审员 这6名陪审员以及3名候补陪审员是3日上午从非公开选拔的候选人中抽签选出的。 候选人中,一名25岁公司女职员表示:“作出的决定可能关乎他人的人生,因此想认真做好。”还有1名63岁退休男公务员则表示:“我没有优秀到可以审判他人,不愿入选。” 3日当天,由反对陪审员制度的律师、文化人士等组成的团体“不需要陪审员制度!大运动”成员也在东京地方法院前示威,高呼“大多数的国民并不赞同”、“这是个荒唐的制度”等口号,并向周围的路人散发传单。3日下午,约300人齐声反复喊口号在东京地方法院附近进行了游行。(马晶) 陪审员无故缺席罚10万日元 日本曾经在1928年到1943年之间实行陪审员制度。约审理了500个案件。当时能参与陪审的国民资格仅限有一定身份者,与今年5月份起实施的陪审制度大不相同。 日本的陪审员制度规定,由从选民中随机选出的6名陪审员与3名法官一起进行案件审理,对刑事案件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定,若有罪则量刑并定刑。作为平衡措施,主持庭审的3位法官中至少要有1位同意陪审团作出的决定。 该制度将在日本全国共60个地方法院(包括支部)实施,对象为杀人、抢劫致人受伤、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等重大案件,预计每年审理约3千起案件。 预计日本平均约4千人中将产生一名陪审员。陪审员每天最多可获得1万日元的报酬。 在日本,陪审员是一种公民义务,如果陪审员无故缺席,他将被处以最高可达10万日元的罚款。陪审员也必须终身对其在作出裁决前闭门讨论的内容进行保密,一旦泄密,将可能被处以最高可达6个月的徒刑或者最高可达50万日元的罚款。 但是民调显示,许多日本民众不愿成为陪审员。日本最高法院2008年1月份至2月份实施的有关公民参与热情的意识调查结果显示:“希望参与”和“也可以参与”者仅占16%;“虽然不希望参与,但如果是义务则不得不参与”者占45%;“即使是义务也不想参与”者占38%。 |
日本民调显示,希望成为陪审员的民众不超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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