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方便保户,优点与缺点共存
新产品的最大特点是方便了客户,给付的标准和给付手续也简便,让保户安心,不用担心保险公司会找各种借口不给付保险金。我们不妨对新产品和传统型产品做一个比较。
第一,新产品和传统型产品保障范围的比较。
如前所述,传统型产品的保障范围是根据保险行业制定的标准实行的,保险行业制定的标准大约为500种手术。
而新产品则是根据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给付手术分类的标准实行,适用社会医疗保险给付手术的给付范围大约有1000种疾病手术。
两者简单相比,社保所保障的手术是保险行业标准的一倍。被保险人只要是社保能给付的手术,保险公司就不用另外花费时间和费用去医院调查,直接就可以给付保险金。
第二,新产品和传统型产品优点的比较。
传统型产品:其优点在于,对一部分社保医疗保险不给付的手术,传统型产品承担保险责任。例如,使用放射线治疗,以及使用先进医疗方法的手术等。另外,有的重大手术,传统型产品则一般会在给付一定数额保险金的基础上,另外再给付重大手术特别保险金。
新产品:主要优点有三个。其一,给付的范围和标准十分明确,只要社保给付的,保险公司就会给付。其二,给付的金额也十分容易掌握。保险公司的给付标准是根据患者(被保险人)在扣除了社保负担的保险金之后,患者自己所承担的部分,就是保险公司所应当给付的部分。第三,以前传统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些轻微手术,现在完全根据社保规定的范围执行。因此,有些小手术或简易手术由于社保承担给付责任,被保险人也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应的保险金。
第三,新产品和传统型产品缺点的比较。
传统型产品:其主要缺点就是本文开篇所言及的,保险责任范围的手术名称繁多,看似类似其实不同,不易为投保人理解和掌握。一些小手术或简易手术没有列入保险责任的范围。
新产品:其虽然覆盖面很广,但是对一些重大手术则没有特殊增加给付保险金的功能,对一些先进的放射性治疗和社保同样将其排斥在范围外。
新产品和传统型产品的优缺点并存,就消费者而言则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两者的优缺点要有所取舍,这恰恰应证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古谚。
传统产品与新产品各有千秋,日本保险公司在积极销售新产品的同时,并没有立即停止传统产品的销售,而是希望经过一定的时间考验后,再来决定如何逐渐过渡。
面对大中城市的保险营销市场日益饱和,东瀛岛国保险界所做的努力,不啻为一种新的尝试,让我们刮目相看。中国保险界是否也可以在医疗、健康保险上有更多的创新,让消费者更加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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