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的日本经济金融动向
日本银行业面临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动荡
2007年的次贷危机首先导致美国抵押贷款等证券化商品交易急剧减少,造成了整个金融交易和资本交易的混乱。与此同时,从美国开始的股价暴跌蔓延到全球股票市场。欧美等国在大型金融机构融资困难和资金短缺方面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开始出现金融机构的破产。这种动荡的情况在欧美等国的中央银行向金融市场提供紧急资金救市和政府向金融机构注资后得到了稳定。但2008年雷曼兄弟的破产再次导致了全球金融、资本市场交易的混乱和股价的暴跌。进一步加速了美国实体经济的恶化和国际贸易的萎缩,引发全球经济衰退。
在此状况下,尽管日本国内银行对与次贷有关的证券化商品的投资相对较少,但是日本也没能逃脱欧美市场混乱所造成的影响,出现了金融、资本市场交易的动荡和股价的大幅下跌。由于日本银行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供应而使得日本金融资本市场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复苏。但是金融危机后由美国引发的全球经济萧条将通过减少出口,给日本经济带来比其他国家更为严重的经济衰退。
尽管自2009年9月政权更迭后,日本政府的政策重点出现了变化,新政权致力于支持家庭开支,但仍然坚持实行一直以来刺激经济的财政政策来应对经济衰退。而日本银行也努力加强稳定金融的政策,维持0.1%的利率,购入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试图通过实施这些政策避免经济触底。但是2008年和2009年日本的GDP还是出现了负增长,分别为-1.2%和-5.9%。2010年在美国经济回升和中国等国高速增长的助力下,日本GDP预计能够实现2%左右的小幅正增长。而日本股价受到近期欧债危机的影响,只能达到危机前约一半的水平,仍将处于低迷状态。
危机发生后的银行业
考虑到实体经济的这种状况,在回顾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后日本的银行业绩时,可以发现以下几点:
信贷趋势。除了在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日本金融市场出现短暂的混乱外,日本银行业没有出现资金大幅外流和融资障碍等问题,能够充分满足大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方面由于日本政府于2008年10月和2009年4月,两次扩大了信用担保的范围,并且加强了政策监督,日本银行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得以顺利开展,对外信贷也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尽管由于经济衰退导致设备投资等资金需求减少,但是银行贷款的总额仍持续缓慢增长。2009年末以来受到资金需求进一步减少的影响,日本银行业贷款余额与上年相比只出现了轻微的负增长。其中,主要银行和地区银行的存贷比都保持了平均80%的水平。
不良债权的状况。银行信贷中的不良债权比率没有受到经济形势恶化的影响,截至2010年3月末,这一比率在主要银行中降至1.9%,在地区银行中降至3.2%。其原因在于,企业普遍对财务基础的加强和银行对风险管理的改善,以及公共信用担保制度的扩充和监管的加强。
盈利状况。日本多数银行的收益(本期净利)在2009年3月时均为为赤字,而在2010年3月则多实现了盈利,但盈利水平并不高,主要银行共计1.2万亿日元,地区银行共计0.6万亿日元。日本银行业收益率不高的原因在于,尽管银行在本次金融危机中与证券化商品相关的损失较少,但是一直以来日本的银行都将与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关系作为经营的重点,且银行间对客户的竞争非常激烈,这使得存款和信贷之间的差额利润与国际相比被设定在极低的水平上。从过去20年平均水平来看,存款放贷的差额利润率日本的银行为1.7%,而美国的银行则达到4%以上。另外从经营的观点来看,日本的银行以企业客户为中心,持有大量企业的股票,因此一旦出现经济衰退则很容易受到股价下跌所带来的影响。再加经济萧条的影响,银行的投资信托等产品销售状况不佳,导致手续费收入减少,不良资产偿还成本也相应增大。
自有资本比率的变化。从银行的自有资本比率来看,在以大银行为主的银行业进行增资的同时,其比率的计算公式出现了变更,因此该比率维持在与过去基本相同的水平上。截至到2010年3月末,主要银行为15.8%,地区银行为11.3%。对于主要银行而言,根据巴塞尔第二协议的标准,并不逊色于国外其他主要银行。
银行监管政策方面的动向
2007年的日本银行监管当局开始使用巴塞尔第二协议对资本的规定来替代此前的巴塞尔第一协议。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防止危机的复发,欧美等国都开始研究对金融机构加强各种限制和监督的方案,并且尝试通过进一步修改巴塞尔协议,来加强对自有资本进行限制和引入流动性监管。日本当局也积极参与了这些讨论,但是由于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推动世界经济复苏,正式的限制方案还没有确定。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日本政府在银行监管和限制方面,首先是2008年度下半年前,自民党政权实施了关于放松银行管制的多项措施,然后从2009年度下半年开始的民主党政权实施了“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法”等措施。这些措施全都关注了经济萧条与银行业行动的关系。前者的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对银行融资行动的制约,后者则将更直接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作为目标。日本于2010年6月开始全面实行修订的《贷款信托法》,该法案没有将银行作为直接对象,而是以保护消费者为目的,设定了消费信贷年利率20%的最高限度,以及限制个人借贷不得高于其年收入的1/3。
日本银行业今后的课题
如何提高盈利能力
尽管日本银行业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第一阶段的金融混乱中所受影响相对较小,但世界实体经济形势的恶化,仍然引发了日本经济的衰退,2009年3月,日本银行业收益统计为亏损。这说明日本银行业的业绩容易被经济景气所左右,也说明日本银行基础性的收益力很脆弱。而其最大的原因在于银行与占据其业务中心的企业进行信贷交易时,存款和信贷之间的差额利润很小。
日本银行业还没有从过去的为扩大企业贷款数量而形成的薄利多销模式中摆脱出来。因此,当未来企业资金需求出现复苏的时期到来时,银行方面有必要与贷款企业进行有关提高贷款差额利润的谈判。而为了使得谈判能够成功,也有必要通过并购等方式进一步削减银行的数量。与此同时,日本的银行在提供贷款服务过程中必不可缺的环节,就是要为贷款企业积累并提供其所必需的高品质的业界信息和海外市场信息,并在其经营方向出现转变时给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日本企业从整体上看来收益率较低,银行的收益和企业的收益又是同向发展的。
手续费收入是银行盈利一大来源。为了实现此项收入的增加,就必须进一步提高柜台销售的投资信托、保险等产品的吸引力。为此,银行也有必要积累金融业和相关产业方面的信息,而对相关人才的培养与投资也是必不可少的。
欧美银行在此次危机前,为了谋求收益最大化而一直将经营重点放在高风险的对冲基金,这一商业模式受到了国际社会的严厉批评,因此可以预计今后日本的银行业经营中可供选择的方案越来越少。
如何降低风险
从日本银行业的经营战略来看,由于有20世纪90年代泡沫经济破灭的经验,银行多不愿意主动承担风险,这有助于日本的银行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减少对商品证券化的投资,从而减少了由此带来的损失。但是另一方面,日本的银行业仍存在着以下两大风险:
一是银行持有大量客户企业的股票,一旦股价下跌就很容易受到影响。长期以来,从稳定股东和密切交易关系等观点出发,日本产业界的惯例是实行企业间的相互持股,银行也不例外。但是从稳定银行经营的观点出发也不是没有问题。事实上,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到21世纪初期日本的银行经营显著恶化之际,就有很多人担心这些银行所持有的股票价格一旦下跌会造成其资产负债表的进一步恶化。因此,日本中央银行曾收购过这些银行所持有的股份。基于这样的经验,日本金融厅在2004年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持股的上限定为自有资本。但是此次危机中股价下跌给银行收益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银行的经营者们应当积极致力于进一步减少其持股量。
二是从风险控制的观点来看,银行必须关注其大量持有的国债价格的变动。一方面与国际上相比,日本的家庭在开支上极为重视持有资产的安全性,其金融资产的一半以上是储蓄存款,因此银行存款稳步增加。另一方面,因为银行贷款的增长率低于存款的增长,所以银行将其中大部分的差额投向了国债市场,截至2010年4月银行持有国债137万亿日元,占银行资产的将近两成。
国际上普遍将持有本国国债视为最安全的投资,国际清算银行的资本限制上也将其风险权重规定为零。但是,日本的情况却是近年来国债余额的累计值不断增长,与此同时,本次经济衰退的对策就是要进一步扩大财政赤字,根据OECD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日本的财政赤字占GDP之比为7.4%,该年年末的政府债务余额占GDP之比则高达189%。
在日本,由于外国投资者持有日本国债的比例较小,国债市场出现价格大幅波动的可能性也较小。但是银行自身有必要充分关注今后国债市场的变动,同时慎重管理其营运资产中的有价证券。
银行作为社会基础设施的作用
2009年秋天诞生的民主党政权要求,银行对经济萧条情况下中小企业提出的延期还贷请求要做出积极应对。另外在三党联合政权当中的国民新党强烈要求下,民主党新政府将在很大程度上颠覆此前自民党政权积极推进的邮政民营化改革方案。即新政权正在研究未来政府重新积极参与到日本邮政公司的经营之中,一体性地实现邮政服务便利化、存款和保险业务的扩大化,以及对融资业务的参与。
在这种动向下,有一些观点就认为如果要求金融业作为社会基础设施能够提供更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而作为民间企业的银行在提供这种服务的过程中是超过其能力限度的,那么就有必要通过扩大公共机构的作用来弥补这一缺失。这可以说是政府政策上的巨大转变,因为过去的政府一直致力于通过扩大民间企业的作用来激活日本经济。
邮政改革方案中存在着用金融业务收益来填补邮政业务赤字等制度设计上的各种问题,作为银行应该顺应新的社会潮流,认真思考作为社会基础设施的银行应该发挥何种作用,特别是思考是否可以通过积极应对在经济中占据较大比重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来培育新产业。
日本银行的白川行长在近期一次讲演中提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是资本市场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在对风险投资企业的培养方面也的确落后于美国等国家。我认为日本金融机构作为改革创新的主要推动力量发挥核心作用这一事实不会发生改变。我非常期待各个金融机构能擦亮眼睛认真辨别企业成功的可能性,为我国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作者系日本银行国际司前副局长。常思纯 译)
(本文来源:银行家 作者:(日)增永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