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原子能委员会10日发表见解称,鉴于此次的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安全监管机构有必要确认(核电站等)应对重大事故的准备状况,若认为不充分则应采取包括停堆在内的严厉措施”。
该委员会认为,应该将(核电站)安全性的确认结果等详细公之于众。负责推进核能政策的该委员会针对由日本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及原子能安全委员会负责的安全监管工作发表见解实属罕见。
该委员会还表示,在制定今后的核能政策时为了对重要课题进行整理,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家的意见。该委员会将在事故调查结果公布前就展开讨论,对二、三十年后的核电站作用、风险及成本等重新进行研究。
日本原子能委员会依据《原子能基本法》于1956年设立,旨在有计划地推进核能开发相关政策。委员共有5人,除了负责制定原子能政策大纲,还参与新建核电站时审查建造目的是否为和平利用等安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