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驻日本特约记者乔聚报道,据日本新华侨报网2月7日消息,鉴于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对长期收容的外国人的处置方式饱受诟病,该局推进手续的弹性化运作,有效地缩短了收容时间。经过对有关拘留做法的调整,被收容1年以上的人员减少至半数以下。此举还为工作人员的减负及出入境行政部门的形象提升做出贡献。
据日本法务省介绍,截至2011年8月,被收容在茨城、大阪及长崎等设施内超过半年的外国人共有167人。其中多数被认为是因非法居留等行为被揭露而等待被遣送回国的外国人,以及正在办理难民认定手续的人员。
日本法务省自2010年7月以后开始积极采取新的做法,对于作为被强制遣返对象的外国人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不实施拘留,予以“假释”。截至2009年底,被收容1年以上的外国人是115人,但截至2011年8月减少至47人。
联合国曾在2007年就长期收容外国人问题对日本提出建议,要求其对收容时间设定期限等。之后,因被收容者不满所受到的待遇,收容设施内接连爆发大规模绝食事件及自杀事件,支持者团体及日本律师联合会为此曾再三要求予以改善。
日本法务省针对被批评为“花费时间过长”的难民认定手续,也决定“在6个月以内进行处理”。截至2010年6月底,提交申请半年以上还没有得到结果的为612例,截至2011年3月底则已减少至35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