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立小学,正式教师即是公务员。每所小学按年级将老师分成几组,每个年级的负责人被称为“年级主任”。所有年级老师的负责人被称为“教务主任”,在此职位之上有“教头”“校长”,由此形成公务员的阶层体系。每一阶层的晋升机制都颇具特色。另外,在各个市区町村和都道府县(日本的行政单位,相当于中国的省级)都设有总管各个学校的教育委员会。在日本,教师和行政人员没有什么区别,教师参与相关考试后即可兼任管理职位,即行政职位。就这点来说,中日两国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说,我所在的小学校长虽然成为市教育委员长,但他之前并不只是从事行政工作,同样也需要教授课程。而在中国,行政人员和教育工作者是明确分开的。
日本教育界的教师人才管理体系和一般企业类似。负责经营、制造的员工在积累了一定经验后即可从事管理职位。在日本的大学里则不是讲行政职位,而是论实务职位。校内设有学事事务局,与管理职位有所不同。
日本学校的教育方针是文部科学省下发的《学习指导要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学习指导要领》对公立学校很有影响力,对私立学校的影响力相对小一些。这一要领并不是法令,也没有具体指明学校需要教授的课程内容,但根据最高法院的案例,倘若与其他相关法律配合使用,各个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以它为准则。而教育方针基准的改变就是讨论采用何种版本教科书的问题。各个学校能够自主选用教科书,但教科书能否通过审查则在于文部科学省的判断。总而言之,这两个间接的“结构上的约束”和“内容上的约束”,使得文部科学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明确教育方针。
不过与中国相比,日本政府在教育上的约束力还是小的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