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日本政府修改残疾人自立支援法,难治之症患者也将成为残疾人,可享受和残疾人一样的福利服务待遇。
据日本《朝日新闻》的消息,3月13日,野田佳彦内阁修订了现行残疾人自立支援法,残疾人自立支援法是决定残疾福利服务的法律,并将名称也改成“残疾人综合支援法案”,已经通过了内阁会议审议。这次主要修改点是在残疾人的范围里追加了难治之症患者。目前,改修正案已经提交国会等待通过审议。
法案的基本理念明确规定,要确保残疾人可以选择在任何地点、与任何人一起生活的机会。在残疾人的范围里,新加进了难治之症患者。法案实施3年后,还会对现有的残障程度区分标准、决定福利服务支付等级的标准,以及如何支援残疾人等方面重新进行总体评估。
围绕现行的残疾人自立支援法,在要求享受残疾人福利服务的人员需负担1成相关费用这一点上,受到了来自残疾人的强烈反对,全国各地发生过很多起诉讼案例。民主党曾考虑废除残疾人自立支援法,因此,当政权交替到民主党手中后,执政一方一直就在探讨相关的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