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8月8日电 据日本NHK网站报道,日本民间智库的一项调查显示,由于日本目前税制规定不能对外国企业征收消费税,因此在网络广告、网络音乐和电子书籍等网络交易项目中,日本去年一年内损失了近250亿日元的消费税收入。
由于外国企业并不是日本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因此如果是国外的企业在日本国内对网络上下载的音乐和电子书进行销售,日本就无法对其进行征税。
为了查清外国企业的这类网络交易导致日本损失的税收金额,日本民间智库大和总研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去年一年的时间内,日本损失的税收总额达到247亿日元。
其中,损失税收收入最多的是网络广告。美国最大的搜索引擎谷歌等国外企业在日本国内的广告销售额总计超过2600亿日元,据此推算日本方面损失的税额超过了133亿日元。而网络上保管消费者数据的服务中造成的税收损失超过74亿日元,音乐软件也造成了超过11亿日元的损失。
此外,美国亚马逊和收购了加拿大公司的日本乐天去年在电子书一项中据估计给日本造成了近9亿日元的税收损失。
有意见指出,由于这种网络交易的市场正在急速扩大,因此无法征收的消费税金额未来还会继续攀升,若是提高消费税税率,日本本国企业在同外国企业竞争时就会处于不利地位。
日本信息通信产业专家、野村综合研究所首席顾问桑津浩太郎表示,网络商务的变化太快,已经远远超前于目前对税制的讨论,因此网络交易的问题需要在消费税税率提高之前进行紧急讨论。(马潇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