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本:标识造假频发适用法律不明
餐饮业不在新法管辖范畴
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11月7日要求消费者厅、厚生劳动省等相关部门召开局长级会议研究对策。菅义伟称,食材造假事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信任,政府必须全力应对。
日本“关于农林物资标准化及品质标识规范化的法律”及“食品卫生法”和“增进健康法”等3部法律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定,但是都不涉及饭店菜单标识。对于菜单作假的问题只能通过“反不当赠品和不当标识法”进行追究。
该法中规定,明显夸大事实以误导顾客的“优良误导”行为属于违法,如夸大营养品疗效等。然而有意见认为,如何定义“优良误导”没有明确的标准,例如将冷冻鱼冒充“鲜鱼”等行为难以定性为“优良误导”。
日本消费者厅已经就一系列菜单造假是否违法展开调查,同时已经要求日本酒店协会、全日本都市酒店联盟、日本旅馆协会和百货店协会等行业协会提交整改措施。消费者厅将根据调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报告的可行性做出处理决定。目前消费者厅主要有不具强制性的“指导”和具有强制性的“采取措施命令”两种处分决定。违反“命令”的法人和个人分别可处以3亿和3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日本2015年将实施新“食品标识法”结束上述3部法律交叉管理食品标识的局面。但是新“食品标识法”也未将餐饮业归为适用对象。针对菜单作假频发的现状,消费者厅开始考虑如何将餐饮业也归入新法管辖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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