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在2017年10月举行的日本众院选举中,日本岐阜、爱知和三重县民众认为,选举中“一票之差”(每名议员代表的选民人数差异)最大达到1.98倍,并以此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认定选举无效。日本名古屋高等法院(审判长藤山雅行)2月7日在判决中裁定选举属于“违宪状态”,但驳回了选举无效的诉求。
据日本共同社2月8日报道,这是日本全国14处高等法院及高等法院支部就2017年众院选举接到诉讼中作出判决的第11起,也是首起裁定为“违宪状态”的诉讼。东京高等法院等10起诉讼均裁定为“合宪”。今后将在各地诉讼判决均作出后,由最高法院出示统一判断。
1994年采用小选区与比例代表并立制以来,一票之差首次不到2倍,但日本国会仍被要求采取进一步纠正措施。
作为被告的上述三县选举管理委员会方面主张认为,根据过去最高法院判决,已将差距缩小至不到2倍,但藤山指出“判决不能被理解为允许不到2倍的差距”。
关于47个都道府县先各分配一席、剩下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的“额外一人方式”,判决指出“对没有采取完全废除、从结构上消除问题点的措施等进行综合考虑,属于有悖于《宪法》所要求的投票价值平等的状态(即违宪状态)”。
另一方面,判决对国会纠正差距的措施予以肯定称“正朝着实现投票价值平等作出努力”,没有认定“违宪”。
宣判后举行记者会的原告代理律师伊藤真肯定称:“判决明确指出因为不到2倍就合宪的想法是错误的。”律师团希望在进一步分析判决内容后,再考虑是否上诉。
2009年众院选举的“一票之差”最大达2.30倍,日本最高法院曾裁定此次选举属于“违宪状态”,要求废除额外一人方式。日本高法其后也裁定最大差距分别为2.43倍和2.13倍的2012年、2014年众院选举属于“违宪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