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向WTO 状告中国,欧盟日本欲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与己相关
3月23日,美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指称中国政府有关技术许可条件的措施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有关规定。欧盟、日本认为美国诉诸WTO事宜与自己休戚相关,也相继递交WTO文件表达关注。
据日本共同社4月6日获悉,鉴于美国以中国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了诉讼,日本已通知WTO有意作为非当事者的第三方参加两国间磋商。据悉,若美中两国同意参加,日方可表明意见。
据日本通知WTO的文件显示,日方指出了有关美国诉诸WTO的向中国企业技术转移问题,日本政府数年来也一直表示关切。关于向中国的技术转移,谈及了日本是最大的利害关系国之一等。
若日本政府的参加获得同意,预计将表明中国此种做法扭曲了企业竞争环境的想法。
围绕中国的技术转移问题,美国正在摸索与他国携手。据称,此次措施并非日本与美国共同提起诉讼,欧盟也采取了同样应对方式。
所谓“围绕中国的技术转移问题”,据“第一财经”稍早前报道,欧盟和日本均表示在此方面也有大量利益诉求,因而申请加入磋商过程。
按照WTO相关规定,争议各方首先要通过磋商解决争议,而在其过程中,若某一第三方认为正在进行的磋商与自己的贸易利益有关,也可以以第三方的身份参加磋商。第三方须在得到磋商通知之日后10天内通知磋商当事各方参加磋商的请求。不过若磋商各方认为该问题与第三方没有贸易利益关系,也可以拒绝第三方参加磋商。
3月27日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会议上就美方在“301调查”中的表现再次交锋时,日本代表就表示,赞同美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但是贸易措施必须同WTO协议相一致。
在日本申请文件中,日本指出自己是“向中国进行技术转让的最大利益相关方之一”,而与欧盟言简意赅的申请文件相比,日本罗列了两页纸、共三大项的担忧。
在其中,日本提出,日本早就对美方提出的问题表示担忧。
其次,日本是对华技术输出的主要国家之一,日方认为,在今年内,日本对中国企业提供的技术占中国技术进口的20%(按合同数量计算),为此日本是中国技术转让方面的最大的利益攸关者(largest stakeholders)。
第三,日本国民在中国拥有大量专利权。譬如,在2015年,日本国民申请了约40,000份申请专利权,其中有36,000项专利得到了批准,而这些在中国的日本国民拥有的专利权也接受中国相关法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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