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首尔10月30日电(记者耿学鹏 田明)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30日支持4名二战时期遭日本强征的韩国劳工的索赔权,判决涉事日本企业向每名原告赔偿1亿韩元(约合8.8万美元)。
这一案件旷日持久,一波三折。时至今日,原告中已经有人离世。
一些原告最初在日本提起索赔诉讼但遭遇败诉,随后于2005年在韩国提起诉讼,但仍未获支持。
转折出现在2012年,韩国大法院推翻韩国法院之前的判决,认为日方驳回原告请求的依据是以日本1910年至1945年对韩国的殖民统治合法为前提,这有悖于韩国宪法。大法院认定,韩日之间1965年恢复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协定并不妨碍个人索赔请求权,同时认为涉事日本企业新日铁住金公司对其前身企业的赔偿和债务有法律责任。
大法院当时把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首尔高等法院2013年判决日本企业向原告每人赔偿1亿韩元,被告日本企业随后提出上诉。
大法院30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首尔高等法院的判决。
这一结果引发韩日高度关注,并引起日方强烈不满。据韩国媒体报道,日本外务大臣河野太郎称韩方判决结果非常令人遗憾且无法接受,表示将考虑所有可能的应对选项。
韩国国务总理李洛渊当天表示,政府尊重大法院的判决,希望与日本发展面向未来的韩日关系。
韩国媒体解读,大法院此次判决可能会引起连锁效应,目前韩国各级法院有10多起强征韩国劳工索赔的类似案件等待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