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韩国最高法院30日,针对二战时期被强征到日本劳动的4名前韩国劳工的索赔案宣判,要求日本新日铁住金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金每人1亿韩元(约合62万元人民币)。
这是韩国法院首次作出要求日本企业赔偿战时被强征劳工的判决。
关于劳工问题,日本政府认为,日韩两国已经通过1965年邦交正常化之际签署的《日韩索赔权和经济合作协定》“完全且最终解决”这个问题。
本案原告李春植等4名韩国人称,在1941年至1943年期间“被强征到日本劳动”,为此要求日本新日铁住金公司提供赔偿。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了原告的诉求,但2012年,位于首尔的韩国最高法院判断认为“个人索赔权并未失效”,为此撤销了二审判决结果。韩国的高等法院再次审理后责令新日铁住金公司支付赔偿,新日铁住金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为此韩国最高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
报道称,今后两国在(战时强征劳工问题)上的应对方式,可能会给日韩外交及经贸关系带来冲击,成为日韩矛盾的新火种。
《朝日新闻》指出,此次韩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或将影响其它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另外,相同的诉讼可能接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