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由于接收外国研修生、实习生的日本机关、企业的“不端行为”多发,日本法务省发出通知,将对有不端行为的日本企业进行惩治,对于有“恶劣不端行为”的企业,将在3年之内不准其招收研修生、实习生。
据日本法务省的统计,2003年认定的有“不端行为”的企业有92家;2004猛增至210家;2005年为180家;2006年上半年为125件,今年又有增长趋势。
接收研修生、实习生等日本企业的不端行为共分6类:
第一类包括:1.二重契约;2.研修、实习计划与实际不符;3.借贷名义;4.虚假文书作成与行使。
第二类为强迫研修生、实习生时间外劳动;
第三类为侵犯研修生、实习生人权;
第四类为问题发生后不报告,隐瞒行为;
第五类为雇佣非法就劳者;
第六类为其行为被认定为“准不端行为”后仍不见改善,错误行为再次发生。
据日本法务省的统计,从2003年到2005年,被认定有“不端行为”的接收外国研修生、实习生的日本机关、企业高达482家。
日本的外国研修生、实习生制度现在已经破绽百出,5月30日,以日本法务省副大臣河野太郎为首,由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刑事局和民政局的10名官员组成的“接受外国人计划小组”发表了一份报告书,报告书首次承认:作为将外国研修生和实习生当作单纯劳动力使用而又不能保障他们与日本劳动者享有同等权利的研修生实习生制度已经破产,解决日本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必须寻找新的出路。
目前日本法务省加强对接收外国研修生、实习生的日本机关、企业的“不端行为”的惩治,也许与日本政府力图对目前的接收外国研修生、实习生制度进行“创造性的转化”有关。(张石)
中国新闻网 200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