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署表示,较早前截获的8个载有电子废物的货柜,上周六(3月3日)已运回日本。该批电子废物包括电脑显示器及电视机。
鉴于有关废物入口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日本的环保管制局同意这次的遣返废物行动。环保署将向涉案的在港人士采取法律行动。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废阴极射线管是受管制的有害废物。越境移运废阴极射线管则受到《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监管。
环保署在日本环保管制局及有关船公司的协助下,查出该批电子废物的货柜。香港海关2月12日扣查该8个货柜,经检查后,在货柜内共发现约131吨的电子废物。
任何人士未持有环保署发出的许可证而进出口有害电子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万元和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