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专电日本东京地方法院5日宣布,前自民党立法委员铃木宗男由于受贿等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两年,并缴纳罚金1100万日元(约合10.4万美元)。
现年56岁的铃木宗男于2002年6月由于涉嫌受贿罪被捕。东京地方法院于当年11月开始审理此案。东京地方检察厅在起诉书中说,1997年10月,铃木宗男从北海道岛田建设公司收受贿赂600万日元(约合5.6万美元),以帮助其赢得数项公共建设项目工程;1998年8月,他又接受北海道“山林”木材公司的贿赂500万日元(约合4.7万美元),帮其在林业厅进行斡旋,以免除有关机构对“山林”公司滥伐树木的处罚。
此外,铃木宗男还涉嫌于1998年伪造报告私藏收受的1亿日元(约合94.3万美元)政治捐款,并在2002年3月国会对其进行传唤时,伪造证词说自己并未利用在外务省的职权便利牟取私利。
自此案审理以来,铃木宗男面对所有指控依然抵赖。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名发言人说,主审法官5日正式裁定铃木宗男犯有两宗受贿罪、一宗私藏政治捐款罪和一宗伪证罪,被判入狱两年。而且,依照日本法院处理受贿案件的惯例,判处铃木宗男缴纳与收受贿赂等额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