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 1月24日消息 港台媒体报道称,索尼、飞利浦、松下和三星电子表示要联合开发自己的版权保护标准。这种版权保护标准是为了阻止人们盗版数字音乐或者数字视频文件。
以前,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厂商使用自己的版权保护系统制作的文件只能在自己生产的设备上使用。这个问题早就存在了。例如,微软的在线音乐商店销售的歌曲不能在苹果的iPod音乐播放机上播放。而且不同的标准甚至也不能保证一定就能阻止盗版。因此,上述公司组成的“马林联合开发协会”(Marlin Joint Development Association)表示,他们的目标是解决数字版权文件的兼容问题,并把不同的版权管理标准统一起来。
他们在联合声明中称,他们要让消费者能够在任何设备上欣赏有版权保护的视频和音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