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有金属是指在地壳中含量极少、分布较散、提炼较困难的金属。稀有金属及其合金是原子能、航空航天工业、半导体、特种钢和耐热合金等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日本是金属矿物资源小国,却是稀有金属消费大国,所有稀有金属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因此,为稳定满足需求,日本对重要稀有金属实施储备制度。
一、储备制度概况
(一)储备方式。目前,日本的稀有金属储备制度分为国家储备和民间储备两种。其中,国家储备始于1983年,主要用于保证长期供给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民间储备始于1976年,主要目的是保证短期稳定供应。
(二)实施机构。稀有金属储备在经济产业省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中,国家储备最初由金属矿业事业团负责实施,后改由独立行政法人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物资源机构专司其职;民间储备则由社团法人特殊金属储备协会牵头,该协会由新日本制铁、JFE、神户制钢所、住友金属、日立金属、大同特殊钢等近30家有关企业和团体组成。
(三)储备目标。主管部门每隔五年按品种汇总使用总量,计算得出年平均使用量,以此作为储备基准目标。目前使用的目标值是2000年确定的数值。两种方式的储备目标是国内60天的消费量,其中官民分担比例为7:3,即国家储备占42天,民间储备占18天。
(四)储备调节。日本主要通过紧急情况下投放市场、价格高涨时抛售、平时销售等三种方式来调节稀有金属储备数量,主要目的是保证供应、平抑价格、减轻财政负担、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同时,各调节方式均规定有严格的标准和条件。如价格高涨时的抛售,必须是在市场价格高于前五年平均价格水平,且维持一个月以上的前提下才能实施,同时剩余数量不能低于先前储备存量的70%和储备标准量的50%。
(五)保管场所。国家储备统一存放于茨城县高荻储备仓库;民间储备则分别存放于特殊金属储备协会所属的50个仓库。
二、储备品种及来源
稀有金属储备品种由日本经济产业省产业构造审议会经济安全保障问题特别小委员会研究确定。目前,列入储备对象的是镍、铬、钨、钴、钼、锰、钒共七种,根据成分含量的不同,又细分为14个品种。
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物资源机构的统计显示,2004年,日本上述七种稀有金属的消费量分别占世界总消费量的15.3%、11.4%、12.8%、28.3%、15.4%、5.7%、11.0%。其中,钨主要来自中国,占86.5%。其他品种主要分别来自印度尼西亚、南非、芬兰、智利等国。
三、储备的变化趋势
2005年度,日本上述七种稀有金属平均储备数量为35.3天,其中国家储备和民间储备分别为24.9天和10.4天的消费量。近年,日本稀有金属储备呈现如下趋势:
(一)储备品种增多。2006年5月,日本经产省提出“国家能源资源战略规划”。该规划决定,除储备原先法定的七种稀有金属等战略物资外,还将增加储备铂、铟及稀土三种稀有金属,以防止因这些稀有金属的短缺影响日本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储备数量逐步增加。因担心供应国局势动荡以及世界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对其稳定需求产生影响,日本近年来有意识在加大储备数量。
四、其他重要稀有金属需求情况
鉴于稀有金属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除上述七种外,日本对其他稀有金属的稳定供应也非常重视,并列出了必须予以重点关注的31种稀有金属。
在31种稀有金属中,日本在15种稀有金属上的消费量占世界总消费量的10%以上,其中锗、镓、铟三种金属的消费量均占世界总消费量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