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7日是我国企业按规定提交日本电解二氧化锰反倾销调查问卷的大限,但据了解,自立案至今已过足月,问卷仍未发放。我国业界正保持密切观望。
2007年4月27日,日本对原产自南非、澳大利亚、中国、西班牙的电解二氧化锰发起反倾销调查。我国在调查期2006年全年出口金额达364.84万美元。目前,我国尚未确定最终应诉方案,但相关应对协调会已由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组织涉案企业参加。
值得关注的是,自1993年日本对华硅锰发起反倾销调查以来,这是其第二次启动该调查。日本向来提倡自由贸易,很少使用贸易救济措施。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总共只采取过7次反倾销措施。业内专家认为,本案不见得说明日本将加大对华反倾销力度。从目前情况看,日本似乎也不具备足够的行政等资源投入反倾销调查之中,但并不排除今后每年会有1~2起案件涉及我国。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日本对我国采取的2起反倾销调查虽然微不足道,但从占日本正式采取的7起反倾销调查的比例来看,又不容忽视。
对日本反倾销实践与法律的了解与研究是我国对各国反倾销法的研究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也是对日贸易的一个重要而又迫切的课题。目前,由于语言的限制及日本反倾销案例较少,国际及国内对日本反倾销立法与实践的跟踪研究比较欠缺。然而,从日本经济的开放,日本政府的计划及日本有关人士的发言可以捕捉到,日本将会细化反倾销机制,扩大反倾销措施的适用范围。因此,作为其重要的贸易对象国,我国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上早做准备。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专家韩秀丽认为,日本虽然是发达国家,但由于一直是反倾销的受害国,所以在国际反倾销法的改革观点方面与我国类似。从宏观战略上,我国应与日本协调立场,建立伙伴关系,争取形成对我国及发展中国家有利的WTO反倾销规则。
就具体对策而言,应积极应诉、建立对日反倾销预警机制,尤其要尽早取得日本对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同时,深化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以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就案件本身来说,我国要注重谈判磋商,发扬长期以来中日贸易纠纷以友好协商的办法来解决的传统,争取对我们最有利的解决方式。
为此,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将密切关注此案动向,协助企业积极应诉,并按照国际惯例和WTO规则跟踪和监督日本的调查过程。
专家坦言,在降顺差的形势下,应对贸易摩擦仍然重要,专业精神不容松懈,政治和技术应有区分和互补,在此方面尚需更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