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媒体6月11日报道,日本金融厅宣布,由于三菱UFJ金融集团的核心银行向客户出售的投资信托项目,与客户所申请的不符,其后又没有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解决,因此将对该违规操作行为加以惩处。
事实上,日本金融厅对上市公司违规操作行为进行处罚,已经不是第一次。近年来,日本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违规操作行为频频出现。在此之前,日本第三大证券经纪公司日兴证券已经因在过去两年中虚报利润400亿日元受到了处罚。而引发2006年1月16日日本股市大地震的活力门事件首犯、公司原总裁堀江贵文,今年初也已被判刑。
日本国内一些批评人士认为,金融厅目前的惩罚措施都是基于个案制定的,并且惩罚力度太小,上市公司违法成本很低,这是一些公司不惜以身试法的重要原因。
对此,日本金融厅表示,目前正计划出台新法案,加大对上市公司违反《证券交易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据悉,此法案将于明年提交给日本国会。有消息人士透露,新法案在惩罚力度上将向证券监管最为严厉的美国标准看齐。
(■ 本报实习生 王鹤瑾 编译报道)
《国际金融报》 ( 2007-06-12 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