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7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为加强打击盗版音像制品,日本文化厅27日开始着手讨论修改《著作权法》,以禁止网络盗版广告,包括向网上竞拍交易提供盗版制品。
有人指出,盗版制品大多通过网上进行交易,所得钱款成为犯罪组织的资金来源,因此,有必要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正,在禁止贩卖及持有盗版作品的基础上,同时取缔违法交易的温床—网络广告,以此彻底截断盗版的流通。
根据此次文化审议会的讨论结果,修正案最早或将提交明年的通常国会。
据警察厅统计,日本2006年破获的盗版DVD、非法拷贝电脑软件等违反《著作权法》的案件达163起,其中约有4成利用了网上竞拍交易。
现行法律规定,与贩卖及持有盗版不同,为网上竞拍交易提供盗版属于“刊登广告”的合法行为,且提供者大多不公开住址及姓名,享有著作权的团体等很难对其进行警告或起诉。
如果将盗版广告定为违法,不仅可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公开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也可要求删除广告,还可提起诉讼进行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