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近日,检疫所监控检查后发现,中国产新鲜芝麻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为此,对于下述食品,将对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芝麻籽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中国一家已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出口的芝麻籽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对于进口商实行关于2,4-D的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芝麻籽关于残留农药(2,4-D)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参考
1 品名:芝麻籽
2 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2,4-D 0.18ppm(基准值:0.05ppm)
4 检疫所:神户检疫所食品监视第二课(申报号:第67005408090号1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