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林水产省5日发表消息称,发现有公司将被指定为“非食用”的大米违法出售,用于酿造烧酒。这些大米杀虫剂甲胺磷等残留农药超标,是为了完成进口义务而从中国和越南等国进口的。农水省认为,这些大米还有可能被用于制作日式煎饼等点心。目前尚无健康受损的报告。
农水省称,大米从加工厂家在福冈县内的仓库被转卖给食品企业,产品可能在九州和西日本地区流通。农水省向加工厂家和有关团体发出了召回命令,开始着手调查具体的流通途径。已经查明用这批大米酿制烧酒的共有五家企业,3家在鹿儿岛县,其余两家分别在熊本县和福冈县。关于点心的调查正在进行之中。
涉嫌违法的是米粉加工销售企业“三笠食品”(总公司位于大阪市)。该公司作为“非食用”米购买了政府为完成“最低进口配额”国际义务而从中国等国进口的大米。据悉,三笠食品的社长冬木三男面对农水省的调查表示“认识到了这是违法行为”。农水省正在以涉嫌违反《食品卫生法》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截至2008年,三笠食品共购买了约1779吨最低进口配额米,2004年度购买的约3吨越南产粳米中曾检出黄曲霉毒素。农水省认为其中部分粳米被销售给了烧酒家。2006和2007年度购买的约800吨中国产糯米中曾检测出甲胺磷。农水省在检查仓库时发现还有约500吨库存,认为三笠食品已向点心厂家销出了约300吨,正在展开调查。
8月下旬福冈县农政局办公室接到“有违法大米流通”的举报。农水省随即在福冈县政府等协助下对三笠食品进行了现场调查,查验了库存情况、销售单据和台帐等。农水省表示,三笠食品通过记真假两本帐等手段隐瞒违法事实,“情节极为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