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和歌山家庭法院25日对强迫初中三年级女儿卖淫的母亲(37岁)被控违反《儿童福祉法》和《防止卖淫法》案宣判,涉案母亲被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及罚款10万日元(检方求刑5年及罚金10万日元)。
法官杉村镇右在宣读判决理由时指出,“被告把女儿当作获得‘扒金库’等费用的摇钱树,践踏女儿的人性”,并称,“在长达约一年时间里逼迫女儿卖淫,使其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被告的刑事责任重大。”
判决书称,涉案母亲与丈夫合谋多次强迫女儿卖淫,称“(女儿的)电话费很贵。即使出卖身体也应该赚点钱。”2月下旬,被告让当时年仅15岁的女儿在和歌山一家酒店卖淫,收取现金1.2万日元(约合人民币909元)。
杉村法官告诫被告说,“你是她在世界上唯一的母亲。继续为她考虑对她而言是很大的动力。”在4日的公审过程中,杉村法官一度怒斥被告“做得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