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60%的食品依靠进口,进口食品安全对日本至关重要。因此,日本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其中,日本厚生劳动省每年组织专家制定年度监控计划并严格实施。2009年的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已经下发并实施。笔者经过研究,发现一些值得国内进口食品检验管理学习借鉴的地方。
法律依据充分
法律条文清晰易执行
日本进口食品检查和监控工作有明确的上位法,其法律依据充分,法律条文清晰,便于执行。包括:
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8条规定,实施监控检查,对各类进口食品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大范围的监视。
2.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规定,对违反概率高的进口食品实施命令检查,预防食品卫生危害发生。
3.根据《食品卫生法》第8条或17条规定,如有必要将对特定国家、地区或生产商生产的食品实施全部进口禁止,预防食品卫生危害发生。
4.根据《食品卫生法》第55条第2项规定,多次违反法律的进口商,令其禁止或停止进口营业,纠因整改。
也就是说,日本对进口食品一般情况下实施的是监控检查。根据违反概率的升高而实施强化检查和命令检查,至禁止进口。监控检查的项目和数量完全由每年的年度计划规定。
同时,还规定了解除命令检查的程序。命令检查实施以后,通过采取措施,确保不合格食品不会再有进入日本的可能的情况下,将解除命令检查,恢复通常的监控检查。
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
计划性强
日本进口食品监控检查工作目标和重点非常明确。目标就是有重点、有成效、高效率地推进实施监控检查,进一步确保进口食品安全。其包含的范围全面,有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器具、包装容器和含食品的玩具等商品。年均申报件数约180万批,进口重量约3230万吨。但是,其监控重点主要是风险评估和往年的历史违反法律数据案例确立的种类和重点项目,检查总量约占进口批次的10%。例如畜禽及畜禽制品、水产品、果蔬及果蔬制品、粮豆及加工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点心等。项目包括农兽残、微生物、添加剂、转基因、放射性和真菌毒素等。
另外,根据日本国内的检验能力确定监控检查总量,大约83400件。每年年中还会根据实施情况调整监控计划。可见,其工作计划性强,务实,又具有灵活性和科学性。
注重与输日食品生产国的沟通
信息通报和合作
日本为了保护本国国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非常注重与输日食品生产国的交流互动、信息通报和技术合作。其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促使输日食品生产国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具体包括:
1.通过网站及时公开食品安全卫生信息。厚生劳动省通过厚生劳动省网站提供违法案例、命令检查食品和强化监控检查食品的英文信息。
2.通过信息通报、两国协议和实地考查等手段促进生产国改善加强管理。厚生劳动省在实施命令检查的同时,会针对违法可能性高的食品,要求出口国彻查违规原因。在此基础上派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要求两国进行协商,采取措施以防止再次违规。同时,要求出口国生产、制造加工阶段实施卫生管理,强化监视体制,实施出口前检查,完善食品安全政策。
3.加强国与国之间的技术合作。日本厚生劳动省和检疫所为了强化在出口国的监控体系,提高农残检测技术,通过独立行政法人国际协力机构的技术合作项目,派遣专家或接受研修生等,和出口国进行必要的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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