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违规的案例手段齐备
震慑力强
日本对进口食品违规案例处理认真,注重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和协作,措施全面有力,注重预防和善后处理,公开信息,震慑力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进口发现违法食品等尚未通关的,检疫所指示进口商做出销毁、退运等处理。违法食品已经通关的,通知进口商所在地管辖的地方政府等行政机构对该进口商发出商品召回指示。
2.在国内流通的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食品时,厚生劳动省在接到通知后,向检疫所提供该违规食品的相关信息,并根据此信息采取措施加强进口检查。另外,在得到因进口食品发生危害健康事件的信息情报时,本着防止危害扩大的原则,迅速对检疫所就今后将要进口的该食品和已经在国内所流通的该食品分别作出通告,采取必要的对策。
3.为防止事件再发生采取的善后工作。为防止事件再次发生,检疫所对违法进口商做出以下指导。要求:调查事故原因,提交报告。重新开始进口时,汇报整改结果。厚生劳动省为确保食品的安全,对于屡次违法的进口商,或是因违法事例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存在造成影响危险的进口商,根据《食品卫生法》第55条第2项命令该进口商停止营业或禁止营业,以督促其改正违法原因,防止再次违法。
4.公开违法事例,震慑力强。为公开食品卫生上所发生危害状况,根据《食品卫生法》第63条规定,把违法或违反法规处分的进口商的名称、所在地、进口食品等违规信息在厚生劳动省主页上公开。同时其整改措施的内容、违规原因等也在确定以后予以公布。
强化进口商责任
信息公开透明
日本在加强进口食品监控的同时,注重强化食品进口商的责任意识,及时公开信息,为公众提供信息参考,获得国民的理解支持,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1.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第8条规定,食品进口商必须认识到自己有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为此在供应食品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采取确切措施。另外,《食品安全基本法》第3条第1项规定,为了履行自己确保进口食品等安全性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学习必要的知识和技术,实施自主检查等,以确保原材料的安全。厚生劳动省和检疫所实施指导和监督。
2.厚生劳动省致力于让一般消费者通过参观等方式了解进口食品监视指导现状,并在网站上及时公布监控计划、命令检查的实施、强化检查和监控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笔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已经出台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律凸现重视进口食品的检验和管理,是可喜的进步。但这仅仅是开始,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检查和监管制度需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更需要统筹协调,需要一个努力的过程。
上一页 [1] [2]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