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7日就日本拟在冲之鸟礁建造人工设施回答了记者提问。她说,日方以该礁为基础,主张大面积管辖该海域的做法,不符合国际海洋法,也影响到国际社会利益。
日本共同社报道,根据国土交通省今年的预算案,日本将在最南端的冲之鸟礁修建码头,开发矿产资源。
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于冲之鸟礁的自然地理条件,它不应该拥有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建造人工设施也不能改变它的法律地位。
冲之鸟礁在日本以南1000多公里,海水涨潮时会没过这个地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岛屿应是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