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记者王欢报道 据日本新闻网12月28日消息,日本枥木县宇都宫地方法院28日作出决定,对一位蒙冤坐牢17年,并差一点被执行死刑的男子提出的8000万日元(约640万元人民币)的国家刑事补偿请求表示不反对意见。这意味着这位男子将依据法院的判决,获得这笔补偿金。
据报道,1990年5月,枥木县足利市发生了一起4岁女孩被杀事件。当地警方成立了180人的搜查队寻找犯人,但经过一年多的搜查,依然没能发现。由于小女孩在死时有遭受性侵害的痕迹,于是警方围绕“单身男人,喜欢小孩,自己有家却另外租房居住”这一犯罪者形象展开搜查,并把目标锁定在了符合该条件的一位名叫菅家利和的公司职员。最后,警方从他扔弃的垃圾里取得DNA细胞进行鉴定,发现菅家的DNA与小女孩内裤上留下的犯人精液十分相近,于是在1991年12月将其逮捕。据悉,菅家开始否认,最后承认是自己杀了这名女孩。
1993年7月,枥木县地方法院以杀人罪判处菅家无期徒刑。其父亲因为承受不了这一打击,在他获刑后不久去世。
但日本电视台记者根据一位美术女教师的目击情况,断定菅家可能“蒙冤”。但由于菅家已经认罪,同时DNA鉴定他与女孩短裤上的精液相近,一直没能就此案进行翻案。
1997年,菅家的辩护律师对他的体液进行了重新的鉴定,发现与犯罪者遗留的精液有很大的差距,于是向最高法院提起重审要求。但是最高法院依然维持了一审判决。
2002年,菅家再次向枥木县地方法院提出重审要求。2008年,日本电视台记者清水洁通过长达几年的采访,制作的“足利事件”特别节目在全国播出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2009年,最高法院同意对菅家进行DNA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菅家的DNA与案犯的精液无法取得一致。从而证明菅家确属冤枉。同年6月,最高法院裁定,释放菅家。至此,已经62岁的菅家终于走出了被关押17年半的监狱。但是,没有想到,其母亲也已经在2年前去世。
菅家在出狱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对枥木县警方在当年严刑拷打他,强迫他承认杀人经过的问题进行了猛烈的批判。枥木县警方则辩解称,根据当时的DNA的鉴定能力,对菅家的犯罪证据的收集手法没有过错。但舆论因此指责警方“为表功而冤枉他人、草菅人命“的做法。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枥木县警方随后向菅家表示了谢罪。
出狱后已成孤儿的菅家,目前住在一个友人的家中。他的律师团随后向枥木县地方法院提起了国家赔偿诉讼。根据枥木县地方法院28日的决定,菅家将会获得8000万日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