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日本媒体媒体报道,针对去年12月日本众院选举在爱知、岐阜、三重3县存在最大2.13倍的“一票之差”(每名议员代表的选民人数差异),日前有律师团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选举无效。名古屋高等法院20日做出判决,裁定该选举属于违反宪法要求的投票价值平等的“违宪状态”。不过,法院认为“纠正这一差异需要时间”,并未判决选举违宪,驳回了要求判处选举无效的原告诉求。
2011年日本最高法院曾裁定“一票之差”最大达2.30倍的2009年选举属于“违宪状态”,此后国会对该状况的纠正工作成为了焦点。东京高等法院19日也就去年众院选举做出判决,对国会修改选区划分使得小选区议席数“0增5减”的做法给予肯定,裁定选举合宪。
2011年的最高法院判决认为向各都道府县无条件分配1个议席的“额外1人方式”是导致选票分量差异的原因所在,要求做出调整。国会随后于2012年通过修改法律废除该规定,2013年又调整了选区划分,实现议席数0增5减。
原告方批评国会的措施“只是耍小聪明,大部分选区事实上仍保留了额外1人方式”。被告方3县选举管理委员会则主张“应该考虑到国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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