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6月30日电(赵松)因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不得不离开家乡的日本福岛县一名男子,在事故发生4个月后因无法忍受避难生活而自杀。男子家属因此向事故核电站所属的东京电力公司(东电)提出巨额赔偿,当地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要求东电给予赔偿。 据NHK报道,日本福岛县一名67岁男子在核泄漏事故发生后离家避难,之后出现失眠等症状。在事故发生4个月后的2011年7月,该男子跳桥自杀。该男子家人称持续的避难使得日常生活被打乱,该男子因不堪忍受精神痛苦、对未来失去信心而自杀,并提起诉讼,要求东电赔偿约8700万日元损失。 福岛县地方法院30日对这一诉讼作出判决,要求东电向男子家属支付赔偿款。 |
日本男子因核事故而自杀 法院判电力公司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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