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本“夫妇同姓”被裁定合宪 意识倒退引人担忧
日本上智大学政治学教授三浦麻里指出,“若有考虑法官男女平衡的制度,此次也许产生不同的结果。”立命馆大学家庭法教授二宫周平表示:“应该是显露出了思考夫妻姓氏应该如何为好之人、明白更改姓氏辛酸之人以及并非如此之人的差异。”
日本政府实施的舆论调查反映出的倾向是,年龄层越高,反对“可选择别姓”者越多。此次15名法官年龄都在60岁至69岁之间。二宫还推测:“年龄层越高越对夫妇同姓有所共鸣的背景出现在判决中。”
“通常叫法”存在限制
据报道,日本最高法院裁决同姓规定合宪的依据之一是,更改姓氏产生的不利因素“可通过更多地把原有姓氏作为通常叫法使用来缓和”。
据日本民间的劳务行政研究所称,关于一项以上市企业为主的调查,答复的企业中认可使用原姓的比例在1995年为17.8%,2013年增至64.5%。不过,使用原姓作为通常叫法也存在一定限制。
东京都丰岛区的团体职员葛谷悦子(43岁)失望地说:“先前我还很兴奋地期待过,随着此次判决,相关讨论也许会倒退。”
结婚之后在日本职场使用原姓作为通常叫法,但在租房合约、区政府手续办理以及选举投票点入场券等日常生活中,婚后女性必须使用夫姓的情况很多。葛谷强调:“通常叫法没有法律依据,很不稳定。他们毫不了解这一实情。”
家庭的纽带
据日本法务省透露,随着国外推动修改法律,除日本外没有在法律上规定必须“夫妇同姓”的国家。在日本,1996年法制审议会也曾提出《民法》修正案,“可选择夫妇别姓”一度有望成为可能,但因保守派国会议员等的反对而最终落空。
对于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该国自民党内部出现了“首相应该对此欢迎”的估计声音。安倍担任会长的保守派跨党派议员联盟“创生日本”就“夫妇别姓”问题表示:“将留心监督,坚持保护我国国家利益、地区共同体以及家庭的纽带。”
不过,安倍在自民党夺回政权后,2014年在国会答辩中围绕“可选择夫妇别姓制度”的实施问题仅称“这是与家庭形态息息相关的问题,在国民之中也有各种意见,有必要谨慎探讨”。某阁僚解释道:“这是一种现实性的选择,为了获得不单单是保守层的广泛支持。”
二宫呼吁道:“虽然安倍政府促进女性活跃,但强制规定同姓的话只会阻碍其参与社会。此次判决不该让相关讨论倒退,国会应为实现立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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