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规定对出版的录像、电子制品进行严格的审查。这种让人感到矛盾的做法,不免让人困惑。但是和日本人交流一下,就会发现他们认为这并没有矛盾的地方。之所以有这样严格的法律制度,源于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对于西方的全面学习,并且全盘接受西方的道德理念。
当时的日本政府认为过于宽松的性理念,卖淫等活动,在文明国家属于一种野蛮落后的行为。以明治维新为背景的日本现代法律中,因此对于以上行为制定了严格的条款,以期达到移风易俗的作用。更主要的目的是期望欧美国家能够更加接受日本作为一个“文明国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在性观念上一度出现危机,甚至出现国家组织对占领军的卖淫活动。但是这一活动受到罗斯福夫人等美国女权运动主义者的坚决抵制。日本法律因此迅速重回保守轨道,在性服务方面依然以严格的条款保障日本作为文明国家的形象。然而,这种人为的法律限制,并不能改变日本社会长期的性观念。
因此,这样的法律也就成为日本少见的被阳奉阴违的法律。在日本街头,并不难找到公开出售没有马赛克遮挡录像的店铺,走在大阪梅田东町或者东京池袋这样的“准红灯区”,随时会被拉客的女郎或皮条客拉住,而卖淫的价格都是可以公开讨论的。更多的时候,日本人还是选择“给法律面子”的办法。日本的色情服务五花八门,例如著名的“水贩卖”,是一种公开的色情服务——名义上顾客交款购买的并非妓女的服务,而是贵达一万一杯的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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