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疫区牛肉案”审查起诉细节:被告人含日籍人员
检察官如何证实牛肉来源与走私入境路线?
日本,柬埔寨,泰国,老挝,中国云南,中国上海。
数十吨的冰冻牛肉从日本出发,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子,才到了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分销商手里。检察官手中掌握着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这样一个漫长的输送路程呢?
陆锋告诉记者,《运输单》《货运清单》《船运单》《运输费签收单》等物流单证,《箱单》《到货明细》《情况说明》《量目表》《送货清单》等书证,被告人寺田制作的《销售明细表》《销售笔记》及相关书证可以锁定牛肉的起航点在日本,以及从日本出发至下游贩卖的整个路径。同时,公诉人再结合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证实本案日本牛肉的来源和走私入境的事实。“从日本出发到牛肉被收货,经历漫长的运输过程后,被告人为了便于对账,产生了比较明确的记账账目,账目上载明的牛肉品级、部位、下家、单价等信息,与上海侦查机关查获的牛肉基本能够形成印证关系。侦查人员在搜查现场,还搜出来了一些诉讼文书,从内容看‘东藏株式会社’在日本和一些日本的供货商店产生了牛肉购销的纠纷,这也能够证明山内等人确实采购了日本牛肉,部分证实了牛肉的来源。”陆锋说。
记者看到,起诉书显示,本案最高的销售金额是人民币3603万余元。那么,在一部分牛肉已被侦查机关查扣,而其余牛肉已经售出甚至已经进了食客肚子的情况下,总案值是如何认定的?本案公诉人陆锋告诉记者,根据上述记账账目,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确认最低单价,使所有查扣的牛肉按待销售的最低总价计算,加上销售单据和记账账目所载明的销售金额以后,再分别确定不同被告人的总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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