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7月11日电 据日本时事通信社报道,隶属于日本厚生劳动省的专家研究会8日总结报告称:“为使在职人员可以轻松获得看护休假,应放宽限制条件。”即使家人需要看护的程度仅为“需看护程度1级”这样的低等级,但只要需要看护,就应该能够获得看护休假。该报告的目标是提升仅有3%的看护休假获得率,并改善平均每年10万人因看护家人而离职的状况,实现“零离职”。日本厚生劳动省将于本月内修改规定,拟于2017年1月起实施。
需看护程度1级是指在看护保险制度中规定的需看护·支援的7个等级中排名第3低的程度。难以站立或行走,需要一定帮助的情况均属于此等级。截至今年4月末,约有122万人被认定为“需看护程度1级”,在7个等级中人最多。
若父母或配偶等家人需要2周以上的看护,则每人可获得的最长看护休假为93日。以前,可获得该休假的条件是需看护程度为“2—3级”,要比“需看护程度1级”更严重。但是,因为与看护保险制度的判定条件有差异,难以明确区分。所以,该报告中明确规定:“今后,需看护程度为2级以上,就可获得该项看护休假。”(编译:徐冬羽 审稿: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