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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企业非法雇佣外国实习生 1个月强迫加班100多个小时

作者:晓杨  来源:央广网   更新:2016-8-21 22:12:53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央广网北京8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5173家企业中,高达3695家企业违反劳动标准关系法,占总数71.4%。这个数据,来自日本全国劳动局、劳动基准监督局等部门发起的一份2015年度监督调查报告。这些企业违法侵权的对象,是日本当地企业雇佣的外国实习生。


早在多年前,有关外国实习生在日本受到雇主剥削的新闻报道,就层出不穷。2008年,在日本茨城县潮来市的电镀加工厂工作的中国技能研修生蒋晓东因急性心力衰竭死亡。随后他的家属认为蒋晓东死于劳动时间过长,在日本社会引发争议。直到2010年,日本相关部门才认定蒋晓东为“过劳死”。


据凤凰卫视驻日本记者李淼报道,蒋晓东在去世之前每个月加班的时间为100个小时左右,而他每个小时拿到的加班费却只有400日元,远远低于日本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准。他上班的那家公司为了隐瞒证据,用碎纸机把他的出勤卡全部搅碎,这是后来调查得到的消息。


日本的劳动基准监督署判定蒋晓东是过劳死。这也是日本第一次判定外国研修生过劳死。他所雇佣的那家公司的社长资料目前已经被送到检方处理。


说到日本研修生制度,它存在很多的漏洞和问题,名义上是到日本来学习技术,但实际上一些研修生却被分配到日本的一些中小企业,被当成最廉价的劳动力使用。曾经采访过很多研修生,发现他们处境非常悲惨,根本没有学到任何技术,只是被当成了单纯的劳动工具。有些人不甘忍受,逃脱出来后,在日本逗留成了黑户口。2010年的时候,新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制度被实行,但是却没有根本的改观。


超时劳动,与“过劳死”的悲剧,形成了显而易见的因果关联。如今,在这一次日本当局披露的报告中,相关企业违法超时劳动占22.6%,在各种违法行为中比例最高;拒绝支付加班费也占到了15%。此前,日本媒体还曾报道称,一家日本服装加工厂克扣5个实习生工资达38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5万元,并且迫使实习生一个月内人均加班达100多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本职场,被迫加班、甚至“义务加班”的,其实不仅仅是实习生,就连公司的正式员工,也很难“幸免”。中国之声日本观察员黄学清介绍,在日本工作加班是司空见惯的,日本有劳动基准法规定雇主要支付加班费,否则被视为违法行为,有罚款和判刑的惩罚。长时间的无报酬加班是过劳死、过劳自杀、忧郁症等精神疾病发生的原因之一,所以如果明知有无报酬加班现象而放任不管的雇主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被判欺诈罪。但是即使这样在日本还是有一些剥削员工的现象。比如有的企业内部规定一周加班不得超过30个小时,但是员工在时间内是完成不了工作的,为了不违反规定加班时间只申报30个小时,超过的部分就只能是义务加班了。作为员工在签订合同以及执行企业规定的时候,尽管知道不公平,但是如果报告到劳动监督局就算之后获得赔偿,自己在企业里也很难立足,可能就会失去工作,所以在没有新的出路以前,很多人选择了忍气吞声。


来自本国的正式员工,尚且只能“忍气吞声”;外国实习生的权利,更加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日本的“职场文化”,也已经让曾经留学海外的日本人和外籍工作人员越来越难以接受。两年前,日本的一家求职信息网站的一项调查显示:日企对录用留学生和外籍人员日渐积极;日本的企业渴望录用留学生,却难以留住这些人才。中国之声日本观察员蒋丰指出,这一现象,与日本职场的种种弊端,密切相关。“一个方面是留学生对日本企业的加班文化是难以理解的,对这种加班,特别是加班以后还有什么居酒屋文化,大家还要聚到居酒屋一起喝酒,他们感觉到是没有办法容忍的。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对企业里面的论资排辈这种的习惯是比较难以接受的。另外一个问题应该说日本企业里有一种男尊女卑还是表现的比较突出明显的,很多女性的员工特别是外国留学生进入到企业里面这样的女性的员工,她没有什么升职的机会,在薪水的提高方面,机会也很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只好和这样的日本企业说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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