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英国和日本学前课程目标的含义和结构
《框架》和《要领》所指的学前课程目标虽然都是政府对幼儿在一定年龄阶段内应达到的学习效果的期望,但其含义有所不同。
首先,两者的名称不同,内涵也有差异。英国的学前课程目标称为“早期学习目标”,主要是对幼儿满5岁时应达到的知识、技能和理解等方面的规定;日本的学前课程目标则为“(幼儿园课程)目标”,主要是对幼儿结束幼儿园阶段学习时期望达到的情感、意志和态度等方面的界定。
其次,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英国学前课程目标适用于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的0~5岁幼儿;日本学前课程目标适用于幼儿园、保育所和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的3~6岁幼儿。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1)当前日本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幼儿园和保育所两种形式,幼儿园是根据学校教育法而设的学前教育机构,属文部科学省管辖;保育所是根据儿童福利法而设的儿童福利设施,属厚生劳动省管辖。尽管根据儿童福利法,保育所需遵从《保育所保育指针》对0~6岁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但在3~6岁幼儿的教育方面,《保育所保育指针》完全照搬《要领》的有关内容,因此其学前课程目标也就与《要领》中的“幼儿园课程目标”一模一样。也正因如此,笔者才指出《要领》中的“幼儿园课程目标”适用于保育所的3~6岁幼儿。(2)从2006年开始,除幼儿园和保育所外,日本增加了认定儿童园这一学前机构形式,但数量不多。认定儿童园包括4种类型,分别是幼保联合型、幼儿园型、保育所型和地方自定型。2014年4月,日本内阁府、文部科学省和厚生劳动省共同颁布了《幼保联合型认定儿童园教育、保育要领》。这一要领在课程目标上大致与《要领》相同。根据以上分析,英国学前课程目标的适用年龄和机构均比日本学前课程目标更广泛。
在学前课程目标的结构方面,《框架》的学前课程目标只有领域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部分,简明扼要,但缺乏层次性;《要领》的学前课程目标则分为总目标、领域目标和具体目标三个层次,三方面的目标呈金字塔形,层层递进。
四、英国和日本学前课程的总目标和领域目标
与2012年的《早期基础教育法定框架》相同,《框架》的学前课程目标是根据七个领域而设立的。这七个领域包括交流与语言,身体发展,个人、社会与情感的发展三个核心领域及读写、数学、理解世界、艺术表现与设计四个特定领域。与2006年《儿童保育法》规定的六个领域相比,《框架》的领域划分有所超越和发展:一是将原定的六个领域扩展为七个领域,即将原来的“交流、语言和读写”分成“交流、语言”和“读写”两个领域;二是将平行的七个领域分为三个核心领域和四个特定领域;三是一些领域名称也有所变化,如“创造性发展”改为“艺术表现与设计”,“计算”改成了“数学”,“认识和了解世界”改为“理解世界”等。依据上述领域划分,《框架》设立了如下领域目标:(1)交流与语言:“倾听和注意力”“理解力”和“说”;(2)身体发展:“运动和协调”“健康和自我保护”;(3)个人、社会和情感发展:“自信和自我意识”“控制情感和行为”“与他人建立联系”;(4)读写:“读”和“写”;(5)数学:“数量”和“形状、空间与测量”;(6)理解世界:“人和社区”“世界”和“科学技术”;(7)艺术表现和设计:“探索和运用媒介和材料”“想象力”。[11]可见,《框架》的领域目标是以单词或词组来命名的,简单概括了每个领域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反观《要领》,其总目标和领域目标都与1998年的《幼儿园教育要领》相同。《要领》的总目标如下:培养幼儿在幼儿园期间有望达到的情感、意志和态度,为其生存能力的发展奠定基础。[12]这一目标既反映了日本学前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显示出日本学前课程的基本特色——注重培养幼儿的情感、意志和态度。在此基础上,《要领》依据《学校教育法》第23条提出了学前课程的五大领域——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现,并阐述了每个领域的课程目标:(1)健康:培养幼儿健康的身心及独立创造健康生活、安全生活的能力;(2)人际关系:培养幼儿自立精神和社交能力,使幼儿能够与他人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共同生活;(3)环境:培养幼儿对周围各种环境的好奇心和探求精神,以及将其运用于生活的能力;(4)语言:培养幼儿用语言表达自身经历和想法、倾听别人讲话的意识和态度及其对语言的感受力和语言表达能力;(5)表现:鼓励幼儿以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培养他们丰富的感性和表现能力,发展其创造性。[13]从领域目标的表述来看,《要领》采用完整的语句规范而清晰地阐述每个领域的主要内容;从领域目标的具体内容来看,虽然反映了总目标所强调的幼儿情感、意志和态度的培养,但也没有忽视对幼儿能力方面的要求。
总体而言,英国和日本学前课程的领域设定基本围绕着健康、社会、认知、语言和艺术创造五方面展开,其领域目标有很多共通之处。与此同时,两国学前课程领域目标存在着如下差异:(1)两者所依据的领域划分有所不同。与日本五个并列的领域划分不同,英国划分为三个核心领域和四个特定领域,层次分明,重点突出。(2)两者所注重的课程领域不同。英国注重语言和数学方面的内容——语言方面的内容不仅出现在核心领域的“交流与语言”领域,也出现在特定领域的“读写”领域;与日本将数学方面的内容融于“环境”领域不同,英国专门设立“数学”领域,以区别于与日本“环境”领域相近的“理解世界”领域。日本注重人际关系方面的内容——与英国将有关人际关系的内容加入个人、社会和情感发展领域不同,日本专设人际关系领域,以突出人际关系的有关内容。(3)领域目标也有一些差异。例如,有关语言方面的领域目标,英国包括说、读和写方面的内容,日本则不包括读、写方面的内容;有关环境方面的领域目标,英国所涉及的范围较广,包括“人和社区”“世界”“科学技术”等,而日本涉及的范围较窄,只限于幼儿的周围环境和生活。
五、英国和日本学前课程的具体目标
《框架》的学前课程具体目标依据前述的七个领域展开:(1)交流与语言:能在不同的环境中倾听;听故事时准确地预测主要内容,并能用评论、提问或行为对所听到的内容进行回应;在进行其他活动时,能关注别人所说的话并做出适当的回应;能遵从语言或行为的指令;能根据自身经验回答“为什么”和“怎么办”的问题,并对故事或事件作出反应;能根据听众的需求清楚地表达想法;当谈到已经或将要发生的事情时,能准确地使用过去、现在和将来时态进行表达;能通过联想发展其叙述和阐释能力。(2)身体发展:能在大、小型运动中较好地控制和协调自己;能较好地判断空间距离并能平稳地移动;能有效地操作铅笔等用具;知道体育运动和健康饮食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并能讨论保持健康和安全的方法;能很好地处理个人日常卫生,包括独立地穿衣和如厕。(3)个人、社会和情感发展:能自信地尝试新活动,并说出为什么比别人更喜欢某些活动;在熟悉的群体中能自信地谈吐,讨论他们的想法,并挑选自选活动所需的物品;能明确说出自己是否需要帮助;谈论自己和别人如何表达情感,谈论自己和别人的行为及其后果,知道哪些行为是不被接受的;作为团体或班级中的一员,了解并遵守规则;调整行为以适应不同的情境,并能从容应对日常生活中的变化;能与他人轮流地、合作地游戏;会考虑他人关于如何组织活动的想法;能感受他人的需要与情感,并能和成人及同伴建立积极的关系。(4)读写:能朗读并理解简单的句子;能运用拼读知识了解常规字词的读音并准确、大声地读出来;能读一些常用的不规则字词;与他人谈话时,表现出他们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力;能使用拼读知识写出与其发音相一致的字词;能写一些常见的不规则字词;能写自己和别人能够读出的简单句;会拼写一些正确的字词或近音词。(5)数学:能准确地从1数到20,对这些数字排序,并说出比指定的数大1或小1的数;根据数目和物体,能对两个个位数进行加减,并且通过正着数或者倒着数找到答案;可以解决简单的倍数、半数和等分的问题;能使用日常用语描述大小、重量、容量、位置、距离、时间和金钱,以比较数量、物体和解决问题;能识别、创造和描述各种图案;可探索日常物品的特点和形状,并使用数学语言进行描述。(6)理解世界:能谈论过去和现在发生在自己及家人生活中的事情;知道其他儿童并非总是对同样的事物感兴趣;了解自己与别人及其家庭、社区以及传统之间的异同;了解地方、物体、物质以及生物之间的异同;谈论周围环境的特征以及这些环境是如何各不相同的;观察动、植物并解释它们为什么出现和发生改变;能辨认出一系列可以在家或学校使用的技术;根据目的选择并使用技术。(7)艺术表现与设计:会唱歌、弹奏乐器、跳舞并能用各种方式进行改编;能正确使用和探索各种各样的材料、工具和技术,对物品的颜色、设计、结构、形式和功能进行试验;能思考媒介和材料的用途,并用独创的方法使用各种媒介和材料;能通过设计与技术、艺术、音乐、舞蹈、角色扮演和故事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思想和情感。[14]以上的具体目标共计48条,与2012年《早期基础阶段法定框架》相同,与2008年《早期基础阶段法定框架》相比,减少了21条。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