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费者厅和农林水产省11月2日决定要求所有在日本国内生产的加工食品必须标注产地。将要求食品厂商在包装和容器上注明最重原材料的产地。加工食品的原材料产地经常频繁变化、横跨多个国家。在此情况下,将敦促厂商尽可能地注明产地。
两个部门同一天公布了专家会议汇总的草案。在听取普通民众意见的基础上,将于2017年夏季公布日本内阁府令的修正案。计划在几年后正式实施。
日本要求所有生鲜食品必须标注产地,但在涉及加工食品方面,对于绿茶饮料和烤鳗鱼等22类食品和4品目以外的其他加工食品不做强制要求。
作为新制度出台后的标注,举例说,“咖喱”需要注明“牛肉(澳大利亚)”、“火腿”则需注明“猪里脊肉(美国)”等。加工食品原材料的一半以上产地横跨多个国家。因此,如果是产地超过3国的“酱油”,则可标注 “大豆(进口)”,产地不特定的情况下可标注为“美国及国产”。
关于新制度,日本政府和执政党应农协团体的要求而启动讨论,农协团体担心因加入跨太平洋经济合作协定(TPP)廉价进口食品将涌入日本。虽然此举的目的是促进国产食品的普及,但是部分食品厂商和消费者团体以“将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及“成本将出现增加”为由表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