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网讯】13日,日本佐贺地方法院就有关日本九州电力公司玄海核电站3、4号机组(位于佐贺县玄海町)一事决定驳回居民等约230人要求作出禁止重启暂行处理决定的申诉,裁定“无法认定核电站安全性不达标。”居民方面计划立即向福冈高院提起上诉。
据报道,今年1月玄海3、4号机组通过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审查。4月佐贺县知事山口祥义同意重启,预计将在夏季以后正式重启。
关于福岛核事故后出台的核电站新安全标准的合理性,审判长立川毅从认定“依据最新的科学知识,安全标准合理。”立川认为3、4号机组的抗震性与应对管道老化所致重大事故的措施也不存在问题,裁定“无法认定存在将造成辐射的重大损失的具体危险。”
居民方面主张“九电低估作为抗震设计标准的‘基准地震动’,应对管道老化引发重大事故的措施也不够充分”,但均遭到驳回。
关于连续观测到震度7(日本标准)的去年4月熊本地震级别的地震,法院主张“相关知识尚未确立。”九电方面发表对此评论称:“判决结果合理。将继续致力于提高安全性。”
据了解,当地居民方面于2011年7月提出申诉。关于相同的暂行处理决定,大津地方法院曾喊停关西电力公司高滨核电站3、4号机组(位于日本福井县高滨町)运转,后大阪高院推翻原判。